太仓许多小区的电梯内广告日益增多,从医美整形、教育辅导到本地商超促销,五花八门的广告几乎包围了居民的日常出行空间。不少市民疑惑:这些广告是谁安装的?产生的收益又流向了哪里?
事实上,根据《民法典》和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电梯作为小区的共用设施,其广告经营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。物业公司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后,可代理经营电梯广告业务,但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。这笔收入通常应用于补充小区维修基金、改善公共设施或抵扣部分物业费。
然而在现实中,不少小区存在“糊涂账”:有的物业未公开广告合同和收益明细,有的业委会监督缺位,导致业主难以知晓具体收益及用途。对此,太仓市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表示,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,对违规行为可向街道或主管部门投诉。
专家建议,业主应积极推动成立业委会,通过定期审计、公开账目等方式,确保电梯广告收益“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”。毕竟,电梯是业主的共同空间,其经营收益也应成为提升小区品质的“活水”,而非一笔说不清的“糊涂账”。